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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IP

HT新人偶---Jeans D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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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BBICN 上海旗舰淘宝店


上面写的FROM  ERIC  SO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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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7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eric  so监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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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啦!!




  我,詹姆斯·拜伦·迪恩,1931年2月8日出生于印地安那州的马里兰(地名,大概是这么写吧——lilith)。直到六岁的时候,我和我的双亲,温顿·迪恩和米尔德里德·迪恩——以前的姓是威尔森——一起住在印地安那州。爸爸为政府工作,他作为一位牙科技师(??——lilith)被调去了加里福尼亚。我们在那里生活的第四年,妈妈病了,在我九岁的时候她就离我而去了。我一直不知道她的病因,事实上这个问题直到现在还折磨着我。我的生活始终与才艺相伴:我学小提琴,在音乐会上演奏,在剧院舞台上表演踢踏舞,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艺术,用自己的手创造东西。我回到印地安那州与我叔叔住在一起。我失去了跳舞和拉小提琴的机会,不过还有艺术。我认为自己将会献身艺术和戏剧表演,而且艺术有那么多不同领域的东西,很难处理,要是我真去做,就会有各种事情要做——干农活、做运动、科学知识、地质概况、训练指导、教音乐。我确实也做了,因为我知道如果完善了自身,就没有什么做不了的了。人必须有自信。住在加里福尼亚时年幼的我看过很多经历,三次去印地安那州的旅行对我来说也是种幸运,每次往返都是走不同的路线。我曾在印地安那州以西的几乎每个州住过。我记得这所有。我的爱好,或者说我在业余时间做的事情,就是驾驶机车(摩托车——lilith)。我非常了解机械知识,爱骑机车,并且参加了一些比赛,成绩不错,也拥有自己的机车。不做这个的话,我就会去运动,这是每个美国男孩都会心动的事。当一个人在比赛中得分了,那么在这个疯狂的世界中就有了一个为我们每一个的进球。不管怎么说我希望知道自己的位置,我不断的追求这个目标。迪布瓦先生,我不介意告诉你,了解自己(阿波罗的名言“了解你自己 Known thyself”——lilith)的事是最难写的了,我一直在努力做到。

      《我的个案研究》,给罗纳德·迪布瓦,费尔芒特(音译||——lilith)中学(高中——lilith)校长,1984

      传记

      詹姆斯·迪恩,1931年2月8日出生于印地安那州的马里兰,双亲是温顿·迪恩和米尔德里德·迪恩。在吉米(James的昵称——lilith)五岁的时候,牙科技师的父亲带着全家搬到了洛杉矶。在母亲去世后,他回到了中西部,由在印地安那开农场的叔叔婶婶抚养。高中毕业后,他又再次来到加里福尼亚,进入圣莫尼卡专科学院(两年制大专,名字大概是这样写的——lilith)和UCLA(应该就是加里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美国名校——lilith)就读。詹姆斯·迪恩由詹姆斯·怀特摩尔的工场开始表演事业,出现在一些电视商业广告里,在电影里和舞台上演过几个角色。1951年冬天,他接受怀特摩尔的建议去了纽约追求职业表演事业。他出现在了七个电视节目里,但为了维生还要在剧院区当个餐馆工,之后他在百老汇戏剧《看见美洲虎》(这出没听过——lilith)中赢得了一个小角色。

      在1952年给费尔芒特的家人的一封信中,他写到:

      “我在演技上有了很大提高,数个月的试听之后,我很高兴地宣布我成了演员工作室的一员了,这是戏剧行业中最伟大的学校了。这里住过马龙·白兰度、朱丽叶·哈里斯、亚瑟·肯尼迪、米尔德里德·邓诺克……没什么人不能进这里的,这里绝对的自由。能成为一个演员真是件最好的事啊,我是这里最小的一个了。如果我能保持这样的势头,没什么阻止我的进步,终有一天我会为这世界贡献出东西。”[在《看见美洲虎》中他与亚瑟·肯尼迪合作,之后他在《伊甸之东》中与朱丽叶·哈里斯、在《禁止入内》——1954年CBS的电视节目《危险》的一集——中与米尔德里德·邓诺克都是明星了。

      迪恩在演员工作室里继续他的学习,在电视剧里演出过一点儿,回过百老汇出演《不道德的人》(1954)。这出戏让他有机会参加卡尔·特拉斯克的试镜,这是华纳兄弟公司根据约翰·斯坦培克的小说《伊甸之东》改编的电影中的一个角色。然后,他回到纽约出现在四部电视剧中。在1955年《没有缘由的反叛》中争取到吉姆·斯塔克这一角色后,他去了好莱坞发展。

      二月,在回洛杉矶之前他与摄影师丹尼斯·斯托克回了趟费尔芒特的家。三月,为庆祝成功获得了《伊甸之东》里的角色,吉米买了他第一辆保时捷汽车并参加了棕榈春季公路赛(不清楚是个什么比赛||——lilith)。四月,在演出《没有缘由的反叛》的同一月,《伊甸之东》开始了全国放映。五月,他参加了贝克斯菲尔德赛,完成了《没有缘由的反叛》。在德克萨斯的圣巴巴拉,他也参加了其它比赛,然后加入了《玛法的巨人》的摄制组。

      詹姆斯·迪恩,作为电影明星,他的事业是最辉煌的之一。仅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仅仅在三部电影中,他被公认是影幕上的名人,是50年代中期美国年轻人的化身,是他的电影之一《没有缘由的反叛》的体现。1955年9月30日,在萨里纳斯的比赛中途,詹姆斯·迪恩死于高速公路事故。詹姆斯·迪恩由于《伊甸之东》和《玛法的巨人》两部影片,被两次提名学院奖(即奥斯卡奖——lilith),虽然他只演了三部影片,而且是在一年多时间中拍摄的。琼·希亚姆斯在詹姆斯·迪恩的传记《失去的小男孩》里,这样总结了他的事业:

      “他为何会对当今的这么多人有如此巨大的影响,这个问题无法简单的来解释。也许是因为在他的表演中,他直觉的天赋表达了所有年轻人的希望和害怕……在电影魔术中,每一代年轻人都必须解决的问题,被他竭力赋予精彩的戏剧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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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7 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脸形好象肥了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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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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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浮世浪子James Dean

  “詹姆斯·迪恩一共拍了三部电影。不过,即使他一生只拍一部电影,他依旧是50年代最伟大的男明星。他拍过的电影分别为《伊甸园之东》、《无因的反叛》和《巨人》。光是这些名字就足够激发出史诗的观感,而三部影片也确如其名,构成了原子时代青年的英雄
诗篇三部曲,充满美感和困扰……詹姆斯·迪恩是永恒的斗争的化身。或是纯真与老练的斗争,或是青春与成熟的斗争,或是男人与他的形象的斗争。但在每个方面,他的斗争都如镜子般观照出无因的反叛的那一代。他的痛苦在银幕内外均极度真实,他欢愉的瞬间则少有而珍贵。他成为我们的英雄的原因不在于他的完美,而在于他完美地呈现出了我们这个时代被损坏然而美丽的灵魂……”

  ——安迪·沃霍

  50年代的美国,新一代青年在物质富裕与精神空虚间迷失,怀疑父辈的传统观念与道德信条,他们正酝酿着长大成人的裂变,等待叛乱的爆发。他们需要一位新的文化偶像来充当代言人——加里·格兰特太优雅,亨弗莱·鲍嘉太沧桑,贾利·库柏、约翰·韦恩这些一身正气的好莱坞古典英雄只适合他们的中产父母膜拜。

  詹姆斯·迪恩顶着一头蓬松的乱发,叼着香烟,穿着牛仔裤、夹克、T恤衫,拖着犹疑而茫然的步子走进了好莱坞,以一股近乎粗野的原始力量击中了彷徨的青年敏感的神经:他徘徊在成人社会的边缘,迷惘地找寻伊甸园的入口,眼底的幽怨折射出涉世的创痛;他以冰冷漠然的目光挑衅刻板世俗,用无因的反抗证明叛逆是青春的原色。或许是第一次,青少年找到了能够与之认同的偶像,逐渐麻木的生命力被唤醒,他们寻回了一种丢失已久的对自身的信仰与解放。

  这种桀骜不驯竟成为深入骨髓的风华,于是电影角色便只是他对自我的诠释,如镜像般将他投射到银幕上。詹姆斯·迪恩在台前幕后保持了惊人的一致,真实的迪恩和那些虚构的角色之间已然没有界限。生活中的他,同样拒绝循规蹈矩与妥协退让,他的狂妄放肆经常令合作者格外头疼。他几乎从来不会按时到达摄影棚,让所有人等得火冒三丈;他喜欢即兴发挥,往往使配戏的搭档手足无措;他极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意见,毫不退缩地公然反驳导演。有点孩子气的单纯无知,有点年轻气盛的骄傲自负。

  所以詹姆斯·迪恩总是激起极端的感情:与他有过交往的人,不是狂热地迷恋和崇拜他,就是强烈地痛恨与诅咒他。《伊甸园之东》的女主角朱蒂·哈里斯说他像汤姆·索亚一般顽皮可爱;丹尼斯·霍珀对他怀着无比景仰,“他领先那个时代20年”;而在导演尼古拉斯·雷眼中,他的能力“不能够与过去或现在的任何演员相比较”。但对于伊利亚·卡赞和乔治·史蒂文森来说,与他一起拍片的经历简直是一场噩梦,史蒂文森甚至咬牙切齿地发誓永远不会再让迪恩演出他导演的电影。从他还是藉藉无名的龙套演员开始,关于他粗暴无礼、脾气古怪的指责就没有停止过。

  而这些或冷或热的评价,对于他来说,其实都不重要。迪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待他,甚至可以说,他根本不在乎周围的任何人。从母亲去世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变成了孤身一人。他不善于与人交际,害怕被伤害,总是很机警地保护自己,最后终于完全退缩到自我的小天地里。初到好莱坞拍《伊甸园之东》时,他随身携带着一把枪,不拍片的时候就不与人说话,常常一个人呆在化妆室里。而到了拍他的最后一部电影《巨人》,他还是会悄悄避开人群,半夜独自开着吉普去捉野兔。好莱坞浮华的名利场距离他很远,事实上从未有一个地方能让他产生归属感,也没有谁能与他保持长久的亲密关系。人们说他是双性恋,流连于一家家同性恋酒吧,把自己放纵在性与酒精的狂欢中。可即便如此,他的眼中依旧流露着落寞,经常突然陷入沉思中,旁若无人地凝神冥想。或许只有表演是他唯一的发泄方式,他把内心深处的悲凉彻底融入了角色中,所以银幕上他那孤独的眼神令人心碎,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这便不奇怪为什么传言说他有潜在的死亡冲动,因为一直以来他都太寂寞,太绝望。他很喜欢引用这样一句电影台词:“生亦放纵,死亦匆匆,唯留青春遗容。”他真的如愿以偿:死亡,是他这一生中最成功的演出,青春被永恒定格,生命被升华为一个不老的传说。当年跟着他愤世嫉俗的那一代青年早已老去,而詹姆斯·迪恩,时光没能风蚀他英俊的脸,棱角分明的线条里仍然饱含决绝,或许是拒绝结束叛逆,固执地对抗着成人世界。青春残酷物语还会一次次地在每一代人身上反复重演,于是他也伴着一代代人走过年少轻狂的飞扬岁月。他以反叛奏响了一个时代的序曲,当那个时代结束后,他仍然是屹立不倒的偶像。

  俄狄浦斯的忧伤

  吉米(詹姆斯·迪恩的昵称)1931年出生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小镇上,4岁时全家迁到加州。小时候的他就长得如瓷娃娃般精致。在母亲的影响下,这个敏感的孩子对艺术和诗歌感兴趣。母亲带着吉米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剧场,他们用洋娃娃当演员,上演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这是他童年最快乐的时光,然而美好的日子却是如此短暂。吉米8岁时,母亲患上了癌症。当父亲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他时,他一言不发,只是瞪着一双眼睛默默地看着父亲。

  吉米一生都在寻找母亲的替代者,从他的亲戚、老师、情人,直到电影中的角色,但这种缺失永远无法填补。其实没人知道他的母亲究竟是什么样,他的爱和痛苦已经完全将那模糊的记忆美化了,或许他爱的不过是一个自己虚构的人。无论如何,他感到被遗弃了。

  背负累累债务的父亲无力抚养他,只能把他送回老家由姐姐代为照顾。尽管姑姑一家视吉米如亲生子,尽管他在印第安纳的农场上度过了田园牧歌般的少年时代,但这个孤僻的孩子并不合群,他被视作外来者,始终无法融入当地同龄人的团体中。在学校,沉默寡言的吉米也很少能得到老师的理解,他开始对一切采取冷漠的态度。能让他产生热情的是表演和运动,他通过演出来表达自己,而为了打篮球,他打碎了十多副眼镜。到了高中毕业时,他的戏剧演出和朗诵已经小有名气。这个戴着厚厚镜片、一身稚气的羞涩男孩决定去加州、去好莱坞寻梦。

  梦旅人的流浪

  吉米来到加州投奔父亲,多年的分离已使他们如同陌路人般疏远。虽然在父亲的反对下,他没能主修表演,但他还是尽其所能地选读了各种戏剧课程。吉米逐渐崭露头角,开始在校园戏剧中挑起大梁。但是和大多数怀抱希望来好莱坞闯天下的年轻人一样,他很难在这里找到立足之地,偶尔几个广告和电视剧场的小角色显然不能满足他的雄心壮志。更多的时候他找不到工作,情绪就会变得越加消沉低落,他不断梦见自己正在死去。正当他感到前途黯然无望时,一位朋友向他介绍了纽约的演员工作室,那里采用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方法论”训练演员,会聚了一批热爱表演艺术的年轻人。心驰神往之下,吉米打点行装,怀着憧憬踏上去纽约的征途。

  来到人生地不熟的曼哈顿,吉米再次被强烈的孤独感所包围,这段日子对于吉米来说,格外难熬。他干过收银员、售票员、服务生等各种工作,但仍然连续几天吃不上饭。他把钱都花在电影院里,躲在银幕世界中寻求庇护。

  同时他开始尝试按方法论来重塑自我,随时随地的偷师学习,在街道上观察人群,模仿各种言行举止、神态表情。在短短的时间内,他发生了质的改变,不再是那个乡村男孩,而成为了演员詹姆斯·迪恩。终于他通过层层筛选,进入了梦想中的演员工作室,50年代这家机构因培养出马龙·白兰度、玛丽莲·梦露而名噪一时。吉米很快发现工作室的教学形式并不适合他,当他的表演被一群学生、老师七嘴八舌地分析评论时,他感到自己像一只被放在手术台上进行解剖实验的兔子。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如饥似渴地学习。

  纽约繁荣的电视业为吉米提供了成长的沃土,在快节奏的拍摄过程中,他迅速完善着自己的表演风格,他的脸、身体、动作都成为展现个性的一部分。

  坚毅的额头,微蹙的双眉,眼神深邃,沉积着饱受折磨的抑郁,嘴角挂着一丝嘲弄的微笑,忧伤的脆弱与野兽般的强悍如此和谐地并存在他身上。

  这时候,他不仅渐渐在荧屏上争取到位置,还以出色的舞台演出吸引了好莱坞的关注——正在为《伊甸园之东》选角的伊利亚·卡赞发现这颗新星,把他带回了洛杉矶。吉米的梦想终于开始扬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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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疾速青春的飞越

  吉米的第二次好莱坞之旅要顺利多了,仿佛是一夜之间,他成为比弗利山最闪亮的新星。他不但拥有锋芒毕露的才华,也获得了最适合他的角色。他的三部电影好像都是为他量身订做一般,每每让人惊叹他简直是因那个角色而生。吉米总是最深切地认同于自己的角色,这种投入达到了人戏不分的境地,无论是《伊甸园之东》里对父亲的爱恨交织,抑或《无因的反叛》中渴望成人、遭到排斥的惨绿少年,皆是他本人生活的写照。

  当他的个人魅力与角色魅力水****融地融合在一起时,全美国为他疯狂,少男们在喝彩,少女们在尖叫。他既是男孩,又是男人;他既温柔又暴烈,既纤细又顽强;他既骄横跋扈,又软弱无力。他创造了一种新的性感模式,用带着几分邪气的危险眼神挑逗镜头,诱惑世界。

  吉米知道好莱坞需要一个坏痞子,无论他怎么使坏总能像被溺爱的孩子般得到宽恕,所以他肆无忌惮地放任着,刻意强化自己的不羁形象,游戏般捉弄为他痴迷的公众。但他讨厌被人摆布,当电影公司为了制造花边新闻安排女明星故作亲昵地陪伴他出席晚会时,他感到局促不安,根本无法挤出一点微笑。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游走中,他越来越失落。

  吉米从赛车中寻找慰藉,“只有在这时候我才感到自己是完整的。”他迷恋速度,在加速过程中他能够找回自我。他不是依靠技术去赢得比赛,而是凭着一股拿生命赌博的冒险精神去挑战死亡。难道他真的身不由己地听从死神的召唤?1955年9月30日,他终于挣脱一切羁绊,驾驶一辆保时捷直接冲向了死神。

  马龙·白兰度与迪恩

  很多人都说詹姆斯·迪恩是靠模仿马龙·白兰度而出名,尽管迪恩并未公开承认,但他私下里确实异常仰慕白兰度。

  拍摄《伊甸园之东》时,伊利亚·卡赞把迪恩介绍给白兰度,当时迪恩正竭力临摹他的表演方式乃至生活作风。白兰度回忆起那次见面,他清晰地感到迪恩正在经历他所体验过的惶恐不安,——站在好莱坞花花世界的门坎上不知所措。

  迪恩一直想亲近白兰度,真诚地希望得到友谊。他打过几次电话,有时候白兰度会简单地和他聊几句,有时候就干脆打开录答机,听着迪恩在电话那头紧张地留下口讯,不说话,也不回电。敏感的迪恩受到了伤害,白兰度也察觉到这一点,但他始终保持着距离。

  在一次晚会上,白兰度看到这个男孩冲进来,像个疯子一样把夹克脱下揉上一团扔在地上,白兰度觉得有些恼火,他把迪恩拉到一边狠狠教训了一通,最后将一位心理医生的名字塞给了迪恩。

  或许迪恩比白兰度更忠实于自我,死亡把他铸造为传奇,而活下来的白兰度却最多只能成为经典。

  伊丽莎白·泰勒与迪恩

  在拍摄《巨人》时,泰勒已是好莱坞万众瞩目的女皇,相比之下,迪恩只是初出茅庐的新人。影片刚开拍时,她嫉妒迪恩无法掩盖的光彩抢尽了她的风头,抱怨迪恩为了施展他的方法派表演常常擅自中断排练,觉得这个野小子冷酷粗鲁,极其自私。

  不久发生的一件事却多少改变了她的消极看法。事实上,迪恩为自己能与泰勒演对手戏感到异常紧张,他几乎完全无法松弛下来进入状态。他们排演了一遍又一遍,但迪恩还是表情僵硬。突然,他停了下来,走出几步,在众目睽睽之下拉开裤子撒尿。没人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当人们目瞪口呆时,他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平静地说:“好了,开拍吧!”这一次他们顺利通过了。

  据迪恩后来解释,当时他实在太紧张以至于难以释放潜意识中的能量。就在那一刻他认为自己如果能做出那样的举动,也有勇气在摄影机前完成任何表演。而正是这种不可思议的卤莽行为勾起了泰勒的好奇心,她开始以一种新的眼光看待这个异端分子。

  随着拍摄的进行,泰勒和迪恩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他们吃晚饭时会坐在一起,甚至在晚上神秘地消失。泰勒还送了一只小猫给迪恩。后来她承认两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友谊。他们曾经聊天到半夜,听迪恩讲述他的过去,他的母亲。但是第二天,迪恩又会变得非常冷淡,甚至有意躲避——他害怕暴露自己。这让泰勒感到不可理喻。

  无论如何,在听到迪恩死讯的那一天,泰勒确实崩溃了,不停地哭泣。几天后,她因发烧和失声被送进医院,却没有一位医生能诊断出她的病症。

  他既是男孩,又是男人;他既温柔又暴烈,既纤细又顽强;他既骄横跋扈,又软弱无力。他创造了一种新的性感模式,用带着几分邪气的危险眼神挑逗镜头,诱惑世界。

  詹姆斯·迪恩一生只拍摄了三部电影,即便他一生只拍一部,他依旧是1950年代最伟大的男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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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詹姆斯·迪恩一共拍了三部电影。不过,即使他一生只拍一部电影,他依旧是50年代最伟大的男明星。他拍过的电影分别为《伊甸园之东》、《无因的反叛》和《巨人》。光是这些名字就足够激发出史诗的观感,而三部影片也确如其名,构成了原子时代青年的英雄诗篇三部曲,充满美感和困扰……詹姆斯·迪恩是永恒的斗争的化身。或是纯真与老练的斗争,或是青春与成熟的斗争,或是男人与他的形象的斗争。但在每个方面,他的斗争都如镜子般观照出无因的反叛的那一代。他的痛苦在银幕内外均极度真实,他欢愉的瞬间则少有而珍贵。他成为我们的英雄的原因不在于他的完美,而在于他完美地呈现出了我们这个时代被损坏然而美丽的灵魂……"  
                                                                 --安迪·沃霍





50年代的美国,新一代青年在物质富裕与精神空虚间迷失,怀疑父辈的传统观念与道德信条,他们正酝酿着长大成人的裂变,等待叛乱的爆发。他们需要一位新的文化偶像来充当代言人--加里·格兰特太优雅,亨弗莱·鲍嘉太沧桑,贾利·库柏、约翰·韦恩这些一身正气的好莱坞古典英雄只适合他们的中产父母膜拜。

  詹姆斯·迪恩顶着一头蓬松的乱发,叼着香烟,穿着牛仔裤、夹克、T恤衫,拖着犹疑而茫然的步子走进了好莱坞,以一股近乎粗野的原始力量击中了彷徨的青年敏感的神经:他徘徊在成人社会的边缘,迷惘地找寻伊甸园的入口,眼底的幽怨折射出涉世的创痛;他以冰冷漠然的目光挑衅刻板世俗,用无因的反抗证明叛逆是青春的原色。或许是第一次,青少年找到了能够与之认同的偶像,逐渐麻木的生命力被唤醒,他们寻回了一种丢失已久的对自身的信仰与解放。

  这种桀骜不驯竟成为深入骨髓的风华,于是电影角色便只是他对自我的诠释,如镜像般将他投射到银幕上。詹姆斯·迪恩在台前幕后保持了惊人的一致,真实的迪恩和那些虚构的角色之间已然没有界限。生活中的他,同样拒绝循规蹈矩与妥协退让,他的狂妄放肆经常令合作者格外头疼。他几乎从来不会按时到达摄影棚,让所有人等得火冒三丈;他喜欢即兴发挥,往往使配戏的搭档手足无措;他极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意见,毫不退缩地公然反驳导演。有点孩子气的单纯无知,有点年轻气盛的骄傲自负。

  所以詹姆斯·迪恩总是激起极端的感情:与他有过交往的人,不是狂热地迷恋和崇拜他,就是强烈地痛恨与诅咒他。《伊甸园之东》的女主角朱蒂·哈里斯说他像汤姆·索亚一般顽皮可爱;丹尼斯·霍珀对他怀着无比景仰,"他领先那个时代20年";而在导演尼古拉斯·雷眼中,他的能力"不能够与过去或现在的任何演员相比较"。但对于伊利亚·卡赞和乔治·史蒂文森来说,与他一起拍片的经历简直是一场噩梦,史蒂文森甚至咬牙切齿地发誓永远不会再让迪恩演出他导演的电影。从他还是藉藉无名的龙套演员开始,关于他粗暴无礼、脾气古怪的指责就没有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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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这些或冷或热的评价,对于他来说,其实都不重要。迪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待他,甚至可以说,他根本不在乎周围的任何人。从母亲去世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变成了孤身一人。他不善于与人交际,害怕被伤害,总是很机警地保护自己,最后终于完全退缩到自我的小天地里。初到好莱坞拍《伊甸园之东》时,他随身携带着一把枪,不拍片的时候就不与人说话,常常一个人呆在化妆室里。而到了拍他的最后一部电影《巨人》,他还是会悄悄避开人群,半夜独自开着吉普去捉野兔。好莱坞浮华的名利场距离他很远,事实上从未有一个地方能让他产生归属感,也没有谁能与他保持长久的亲密关系。人们说他是双性恋,流连于一家家同性恋酒吧,把自己放纵在性与酒精的狂欢中。可即便如此,他的眼中依旧流露着落寞,经常突然陷入沉思中,旁若无人地凝神冥想。或许只有表演是他唯一的发泄方式,他把内心深处的悲凉彻底融入了角色中,所以银幕上他那孤独的眼神令人心碎,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这便不奇怪为什么传言说他有潜在的死亡冲动,因为一直以来他都太寂寞,太绝望。他很喜欢引用这样一句电影台词:"生亦放纵,死亦匆匆,唯留青春遗容。"他真的如愿以偿:死亡,是他这一生中最成功的演出,青春被永恒定格,生命被升华为一个不老的传说。当年跟着他愤世嫉俗的那一代青年早已老去,而詹姆斯·迪恩,时光没能风蚀他英俊的脸,棱角分明的线条里仍然饱含决绝,或许是拒绝结束叛逆,固执地对抗着成人世界。青春残酷物语还会一次次地在每一代人身上反复重演,于是他也伴着一代代人走过年少轻狂的飞扬岁月。他以反叛奏响了一个时代的序曲,当那个时代结束后,他仍然是屹立不倒的偶像。



少年时代的迪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7 3:07: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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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7 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他的个人魅力与角色魅力水****融地融合在一起时,全美国为他疯狂,少男们在喝彩,少女们在尖叫。他既是男孩,又是男人;他既温柔又暴烈,既纤细又顽强;他既骄横跋扈,又软弱无力。他创造了一种新的性感模式,用带着几分邪气的危险眼神挑逗镜头,诱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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