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8-12-26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名词解说:锦衣卫指挥使司,锦衣卫,镇抚司,锦衣卫南北镇抚司,百户
明初的军制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指挥使司,简称锦衣卫,直接向皇帝负责。其出门办事的校尉被雅称为缇骑。洪武十五年(1382年),在原亲军都尉府及所属的仪鸾司的基础上改制而成。下辖经历司、南北镇抚司及亲军所、驯象所等十四所。永乐后,分为锦衣卫与南京锦衣卫。
锦衣卫掌卫事:仅设一人或两人同掌卫事,多以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佥事(从二品)等一二品勋臣充任。
指挥使:正三品,名义上的锦衣卫长官,明代许多勋臣后代被授予该官职,实际上是不管事的虚衔,并且可以同时有多人领有该衔。
指挥同知:从三品,设置二人,辅佐指挥使。
指挥佥事:正四品。
南、北镇抚司镇抚使:正五品,各设置一人。
千户:正五品,设置十四人。
副千户:从五品。
百户:正六品。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七品。
小旗:从七品。
力士与校尉:普通军士。
锦衣卫的业务职掌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这一句话就包括了锦衣卫的两大执行机构与职权:
一、大汉将军:主管皇帝侍卫、展列仪仗、传递皇帝命令以及职掌廷杖等事项,可以说和一般禁卫军毫无不同(只有职掌廷杖此项为锦衣卫独有)。
二、经历司和南、北(名称,非方位)镇抚司:这一方面即为锦衣卫与一般禁卫军不同的特点,分述如下:
经历司:主管锦衣卫公务文书的出入、誊写及档案封存等事项。
南镇抚司:主管一般卫、所部队人员之犯罪侦查、审讯、判决、情报以及军事武器之研发事项。
北镇抚司:主管各地藩王及官员秘密监视、肃反肃贪,独立侦讯、逮捕、判决、关押权力(诏狱)以及反间谍事项。
镇抚司,为明代卫所核心的组织,职理各卫所刑名兼理军匠。非锦衣卫独有,相当于现在军法处或军事裁判所。
明成祖时,将锦衣卫镇抚司分为南、北两司。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纠。“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死于酷刑拷打之下者不计其数。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统领官称千户、百户、总旗、小旗。一般军士称为校尉、力士,雅称为“ 缇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