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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5-3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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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0168 于 2012-5-31 17:15 编辑
杀红眼的德军 发表于 2012-5-31 16:33
中野先生,话说1905年不是苏俄是沙俄吧,中野先生提到日露战争,我稍微有点不高兴
1.三笠号好像原来是清 ... 我先说好文章是我朋友写的。如果有问题那我告诉他吧。
还有关于三笠您有点误会。以下是wikipedia的中文版,请参考。您说的是镇远吧。镇远黄海海战之后编入了日本海军,名叫二等战舰镇远(没改其名)作战到1911年了。
1894年至1895年期間的中日甲午戰爭,在俄羅斯帝國的壓力下被迫歸還遼東半島給中國,日本為對抗俄羅斯帝國而加強軍事力量。其中『六六艦隊計劃』(配備戰艦6隻、裝甲巡洋艦6隻的計劃)的其中一環建造了三笠。使用了三年建造,八百八十萬日元的高昂費用(¥8,800,000)。 同年日本為鞏固外交和戰略支持,1902年首先與世界海軍力量第一的英國進行同盟(日英同盟)。英國希望日本分担包括在遠東在内的俄國擴張主義的压力,保護英國在中國和印度的利益。
三笠作為「六・六艦隊」其中一環而建造。這個計劃因為需要龐大金額,又海軍債務重組自甲午戰爭(日清戰爭)以前已經著手,儘管扭盡六壬,亦已經超出海軍預算,要完成計劃就只有非法挪用預算這一個違反憲法的方法。
於是,「六・六艦隊」計畫的提議人山本權兵衛跟協助者西鄉從道商量計策時,西郷說,「山本先生,無論如何一定要買(軍艦)。一定要挪用預算,那當然是違反憲法的。如果議會追究違憲責任,就在二重橋切腹吧。如果死兩個人就能買到軍艦,總算完成夙願吧。」[1]會談結果是,非法挪用預算底下完成了三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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