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太郎 发表于 2016-12-7 12:53

ZIP 发表于 2016-12-7 12:30
还有5楼

卖家没有一一告知至少也要处理一下

lafen 发表于 2016-12-7 12:54

accton 发表于 2016-12-7 12:00
还好!~~唉!想起几个星期以前,一个大傻买家第一个喊要了HT的钢铁侠,还以为捡到宝了。。结果就莫名没了.. ...

我觉得你签名那条不算扯蛋的规定,这条卖家有权利选择买家的才扯蛋,哈哈

lafen 发表于 2016-12-7 12:56

terranxjq 发表于 2016-12-7 12:46
这种截胡现象太多了,充满了不公平,让人恼火

哈哈,美腿兄来啦,没办法,只能这种模凌两可的以后还是少去碰好了!

lafen 发表于 2016-12-7 12:58

ZIP 发表于 2016-12-7 12:30
还有5楼

那我以后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呢?随便我买给谁,也不需要一一告知,反正都是不痛不痒!

gillfam 发表于 2016-12-7 13:07

卖家有权利选择买家这一条按理解,一般只用于比较特殊情况(如论坛名人,曾经放过鸽子,又发生过不愉快,验尸官,纠结两三块钱邮费之类);如果用于前提没说明事项,又拿这个来做多要,打包,先款优先之类的补充,我觉得就不厚道了。对于这种意识比较差的ID记下吧,始终有一天他会与你交易的,你可以还他一个“道理”

ZIP 发表于 2016-12-7 13:20

lafen 发表于 2016-12-7 12:58
那我以后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呢?随便我买给谁,也不需要一一告知,反正都是不痛不痒!

晕,你看了7楼 不看5楼

现在看了5楼,又不看7楼

ZIP 发表于 2016-12-7 13:21

晖太郎 发表于 2016-12-7 12:53
卖家没有一一告知至少也要处理一下

必须要处理的呀

前面已私信通知当事人了,等当事人回复了才裁决和处理

liuwei008 发表于 2016-12-7 15:33

今天有点闲,说两句,我觉得“卖家有权利选择买家”这条这么宽泛的解释已经不足以稳定论坛的发展了,这个选择应该是有范围的,不应该是无范围无序的。什么必须一一回复,有意义吗?屌丝泡论坛等了半夜,眼睛都看瞎了,抢了一个没有标注多要优先的便宜货,一早上起来没啦,被截胡了,搁谁,谁也受不了啊。你回复我也不解气啊。
本来这条规矩是保护卖家,免受奇葩、名人困扰,但弱小的、善良的屌丝买家不需要对他下此毒手啊。
所以应该给那些成功被投诉、不诚信的人发一个鸽子勋章,这条版规仅对拥有此勋章的人有效。其他人您卖家就免开尊口吧,如果想多卖打包,那就标明多要优先。又想快点卖,背后又耍阴谋,实在没意思。

真是好久没在论坛收东西了,原来的卖家都不这德行啊。

lafen 发表于 2016-12-7 16:27

gillfam 发表于 2016-12-7 13:07
卖家有权利选择买家这一条按理解,一般只用于比较特殊情况(如论坛名人,曾经放过鸽子,又发生过不愉快,验 ...

论坛里还是有明事理的兄弟的!我也只能默默地拿个小本子记下ID了!

lafen 发表于 2016-12-7 16:30

liuwei008 发表于 2016-12-7 15:33
今天有点闲,说两句,我觉得“卖家有权利选择买家”这条这么宽泛的解释已经不足以稳定论坛的发展了,这个选 ...

不愧是论坛的老玩家,这个鸽子勋章的想法真的是超级好,卖家或者买家违反规则就应该给一个“勋章”,但是其实说到底无论是买家或者卖家大家都是玩家,我觉得相互尊重才是最重要的,不过有些人就是没办法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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